目前歐洲市場對生物刺激素的監管
目前,生物刺激素類產品在歐洲各國間的名稱有所不同,且受到嚴格的法律管制,并且這些產品在各國之間的監管程序相差很大,其銷售量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市場監管方面:英國可以直接且免費上市;而丹麥、西班牙和荷蘭必須向主管當局提供簡單的上市前通知;此外,法國、匈牙利和捷克則必須經過嚴格的授權程序后才能進入市場營銷。由于以上管制差異的存在,導致市場監管混亂,從而對有機農業的推廣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并威脅到了歐洲單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同時也給運營商、認證和控制有機生產的機構帶來了不便,極大地限制了生物刺激素的生產和應用。
EBIC的成立旨在協調目前市場上的混亂局面,從而促進生物刺激素在歐洲各國間的流通和市場的公平競爭。首先,EBIC制定了植物生物刺激素的市場監管法規條例和使用指導方針,指出市場上的此類產品必需標注并符合以下信息:(1)產品的成分、性質和來源;(2)生產過程的描述;(3)產品的功效;(4)由認證實驗室發布的分析報告并附有相關參數;(5)使用領域、劑量和使用方式;(6)型號標簽。其次,監管部門還需要開發一套高效的生物刺激素功效監測工具,以便精準分析其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總結與展望
當前植物生物刺激素研究無論在產業界還是學術界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生物刺激素已在我國廣泛應用于糧食作物(小麥、玉米、土豆等番茄)、蔬菜(黃瓜、番茄、草莓等)、果樹(柑橘,葡糖、蘋果、梨等)和花卉、苗圃等,達到了增產增收的效果。隨著國際上生物刺激素研發與應用迅速發展,推動了我國在可持續農業實踐快速發展。
雖然生物刺激素的功效已得到廣泛認同,前景發展可期,但是作為一種新興事物,植物生物刺激素發展目前仍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主要包括:
(1)產品規范性與標準化。植物生物刺激素品種繁多,市場產品魚龍混雜、參差不齊,針對這種與傳統化學農藥肥料不同的新事物,急需國家相關部門與行業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范條例與技術標準等來加以約束。
(2)高效生產技術缺乏。雖然目前腐殖酸、蛋白水解物與氨基酸、海藻提取物、幾丁質與甲殼素及其衍生物、微生物菌劑這五類產品在國內均有生產銷售,但以初級產品居多,高端產品市場為國外所壟斷。主要原因是高品質產品(如高純度、高活性)制備技術欠缺或未能實現產業應用。國內優勢科研單位與企業應加快在此領域的技術創新,深入產學研合作,解決高效生產技術問題。
(3)作用機制仍不明確。由于植物生物刺激素的成分相對復雜,這一特點決定了其作用機制靶標性并不十分明確;導致其作用機制研究將是漫長復雜的過程。通過從特定的植物生物刺激素中選取活性功能強、結構明確的單一化合物進行作用機制研究是深入此方面研究的較好模式。
(4)應用技術仍不明確。植物生物刺激素概念來源于實際應用,但具體應用技術也存在問題。通過田間試驗及推廣應用,明確針對不同地區不同作物不同條件下的各類植物生物刺激素使用技術是其產業應用的重要保障。這需要科研工作者及相關從業人員規范性的試驗及規律性的總結。
相信在民眾需要、國家要求、業界重視的背景下,上述問題都會逐步解決,植物生物刺激素研究將在近幾年成為植物保護領域的又一個熱點,植物生物刺激素產品也會為我國“化學農藥肥料減施增效”提供助力,發揮重要作用。